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野猪头-东垦山促淤堤工程、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东垦山-西垦山促淤堤工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项目,招标人为 浙江省岱山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野猪头-东垦山促淤堤工程、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东垦山-西垦山促淤堤工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项目
2.2建设地点:岱山本岛北部。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野猪头-东垦山促淤堤工程、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东垦山-西垦山促淤堤工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主要工作包括现场调查监测、报告编制。
2.4成果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野猪头-东垦山促淤堤工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报告、岱山本岛北部促淤围涂东垦山-西垦山促淤堤工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报告最终成果各5份及电子版1份,最终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2.5服务期: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提交跟踪监测报告。
2.6质量要求:成果内容应包含必要的文本和图纸,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
2.7保密要求: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8最高限价:29.39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监/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且按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博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岱山县高亭镇商会大厦10楼招标代理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4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岱山县交通大楼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岱山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68号11楼 ;
邮编:3162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博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商会大厦10楼招标代理室;
邮编:316200;电话: 0580-4472608 ;
传真: 0580-4472608 ;联系人:何望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