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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衢山镇双子山岛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点击量:1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山县衢山镇双子山岛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招标人为 浙江岱山交投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岱山县衢山镇双子山岛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2.2建设地点:位于岱山县衢山镇双子山岛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空间范围为矿区范围及其爆破影响范围包括开采过程中所涉及的自然条件、生产系统及设备、辅助生产系统及影响范围。还包括4个排土场。

内容:按照矿山开采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辨识和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分析危险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变化规律;确定该项目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安全预评价结论。

2.4成果要求: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5服务期:1个月。

2.6质量要求:成果内容应包含必要的文本和图纸,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

2.7保密要求: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8最高限价:23.15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和其他矿采选业)。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且按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24226日至202422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博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岱山县高亭镇商会大厦10楼招标代理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3  51430,提交地点为岱山县交通大楼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岱山交投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岱山县交通大楼11楼 

邮编:316200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博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商会大厦10楼招标代理室

邮编:316200;电话:  0580-4472608 

传真:  0580-4472608    ;联系人:何望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