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向公众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配套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岱山县岱东镇,起点与在建G526平交,终点接现状板黄线,全长约7.028km,其中新建道路约2.214km,利用或改造现有道路约4.814km,全线采用2车道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4.5-8.5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交通安设施、景观绿化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9.5126hm²,包括8.2766hm²永久占地和1.236hm²临时占地。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通过下载附件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以联系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和途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载附件2获取,或前往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68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80-7331772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5927162497
邮箱:jeyhbs@163.com
九、附件
1.《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pdf